关于开展第七届黑龙江省外语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23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我省外语领域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出优秀成果和人才,促进外语学科发展,特设立黑龙江省外语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依据《黑龙江省外语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实施细则》(见附件),由省外语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组织开展第七届黑龙江省外语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评奖的导向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推动外语学科发展、人才建设和学术繁荣。

二、评选范围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出版创作的外语理论研究成果和未公开出版但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效益的外语学科应用研究成果。

2.参评成果类别包括:专著、编译著、论文、研究报告。

3.以下成果不在参评范围:教材、教学参考书、论文集、年鉴、志书、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大事纪、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涉及国家机密的成果;已获得市(地)、厅局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

三、成果申报

1.个人申报(10月8日-10月15日)。申报者应于10月8日-15日通过“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管理系统”(http://hljsktt.hlju.edu.cn/pingjiang)向受理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受理单位为各市(地)社科联、高校社科联、未成立社科联的各高校科研处、省级外语类社会组织。该系统将于10月8日开放,申报人个人账户及密码由受理单位设置;受理单位账户及密码由省社科联设置。

2.单位审核(10月16日-10月22日)。受理单位应对网络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申报成果及佐证材料真实性核查(通过网络核查的成果方可打印纸质材料),对申报成果纸质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匿名不符要求的材料进行修正,将申报成果纸质材料连同本单位申报成果汇总表(在线打印)盖章后报送至省社科联。

3.申报成果纸质材料包括:《黑龙江省外语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受理单位网络审核通过后由申报者在线打印)、成果复印件(成果为著作的务必提供原件)和佐证材料复印件各2份(其中1份做匿名处理)。材料按实名与匿名材料分别装订,顺序为申报表、成果复印件和佐证材料,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完整(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等)。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宏

联系电话:5510062

电子邮箱:164101896@qq.com

附件:黑龙江省外语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科研处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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