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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龙江学者评聘工作的通知

编辑:dcdddd 发布时间:2019-04-17 点击:

各单位:

根据《“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黑教规〔2019〕4号)和《关于2019年度龙江学者评聘工作的通知》,开展我校2019年度龙江学者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特聘教授、青年学者人选,必须具备《“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评聘条件,年龄上具体要求如下:

1.特聘教授:截至2019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2.青年学者:截至2019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二)申报名额。我校申报人数为5人。其中,特聘教授申报不得超过2人;青年学者申报不得超过3人。

二、评聘原则

(一)龙江学者的岗位申报要紧密结合国家和省里确定的重点科技攻关、重点发展领域和创新体系建设。要按照《“龙江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龙江学者岗位设置原则和条件,以推进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为原则,认真规划和设计,确定龙江学者评聘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任务。要兼顾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在岗位设置及其学科学术队伍建设上要充分发挥龙江学者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二)龙江学者招聘候选人必须保证聘期内在受聘岗位全职工作,候选人不能承诺达到此要求的不得申报,在聘期内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学校要予以解聘,对于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需对申报材料、政治倾向、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推荐人选的政治标准。

(三)各学院要重点考查应聘者的主要学术成就、教书育人的能力、科研与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以及学术道德、团队合作、组织协调和科学精神等。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龙江学者招聘程序

1.申请人按照岗位指南向学校进行申报(2019年度“龙江学者支持计划”岗位指南为涉密文件,省教育厅明确要求不允许拍照上网,申请人须到人事处查看)。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严禁弄虚作假,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脱密技术处理,并在报送材料中说明。

2.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对申请人进行考核、遴选和推荐,按规定程序组织同行专家评审。

3.学校根据专家的意见,将拟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学校报送省教育厅进行评审;对于实名提出的异议,经学校组织调查后确无问题的,其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二)报送材料要求

1. 推荐表一式十二份(第十项学校推荐意见需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 龙江学者候选人附加信息页一份;

3. 推荐人选附件材料(附件材料PDF,不需纸质材料,入选后报送纸质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或国外居住证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推荐人选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所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19年4月24日上午9:00-10:00,将推荐材料报人事处师资办611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于波

联系电话:5510097

附件:

1.“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

2. 2019年度龙江学者评聘推荐人选名册

3. 龙江学者候选人附加信息页

4. 龙江学者特聘教授推荐表

5. 龙江学者青年学者推荐表

人事处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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