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会议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至两次。定期召开学院支部建设等各项工作。
2.行政会每周召开一次,支部书记参加;必要时改为支委会、行政会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院重大问题。
二、议事规则:
1.日常工作或一般问题,由处室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由院长按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决定。
2.重要问题:
(1).由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讨论、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拿出初步方案。
(2).召开行政办公会或党政干部联席会,对初步方案进行补充、修改意见,使初步方案进一步完善。
(3).将党政干部联席会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讲座的方案交教代会审议通过。(需向上级报告的事项,在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向上级报告)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领导班子自我监督,随着克服缺点和不良作风,每年中层以上干部和党员各过一次民主生活会。
二、民生活会前要认真学习选定的材料,学习中央有关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论述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明确目的,端正态度。
三、民主生活会上每个人都要畅所欲言,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民主生活会上,要在思想上,行动上改正缺点和错误,当好群众的公仆。
五、提倡同志之间经常谈心,开展自我批评,消除隔阂,增强团结。
六、民主生活会要有纪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一、目的:
没有监督的权力,是产生腐败的原因之一,民主评议干部是对实行自下而上监督的一种形式,所以务必制度健全,开展好评议活动。
二、时间:
每年对中层以上干部民主评议一至二次。
三、评议程序:
1.干部在教职工大会或在每学年末校级干部考核时向全体教职工做述职报告。
2.教职工分组对干部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提出缺点和问题。
3.汇总群众评议情况
4.向干部反馈群众评议结果
5.向群众呈报干部对群众评议意见的反映和态度。
四、进行评议干部工作小结。
五、评议干部由评议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评议小组由党、政、工、团及教代会部分代表(或工会委员)组成。
廉政、勤政制度
一、每位领导干部都应该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公仆意识,努力为师生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办好学校服务。
二、发扬党优良传统,艰苦奋斗,精打细算,勤俭办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职工待遇。
三、干部要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自律,克已奉公,不允许侵害教职工的利益,不允许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四、遵守职业道德,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不允许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五、在公务活动中,不吃请,不受礼,不利用工作之便要求关系单位或学生家长为个人及亲友办私事。
六、不断增强法制观念,遵守法纪,抵制不正之风,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破坏纪律的行为。
七、干部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要做团结协作,拼搏奉献,关心同志,待人诚恳,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八、定期检查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正确对待各方面的批评和意见,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
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一、干部要继承和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关心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二、建立校长、书记接待日制度,接待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公布联系电话,倾听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改进学校工作。
三、每位干部要分工联系一个年级或教研组、联系一处室,深入一个班级,参加他们的活动、会议,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教职工本人和家中遇有困难,干部必须亲访、看望,并千方百计地为其排忧解难。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依法治校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责任制度范围内容:
(一).学校党支部和校行政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
1. 与工作同时研究安排,在校规划、工作计划中列为重要专项。
2. 每年进行两次专题学习教育、两次研究、一次评议、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3. 以违法违纪大事要责成专人协助上级追查并严肃处理。
(二)、党支部书记、校长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
1、中央和上级的精神必须及时传达,上述(一)中所列各项必须全面主持安排。
2. 及时掌握本校情况,掌握政策,把准方向,防止偏差。
3.严格坚持本校民主集中制的几项制度和财务工作的四条准则。
(三)、副校长、支部委员和各处室正副主任负分管之责。
1.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行政工作、思想工作、廉政工作同时做好。
2.在全面负责分管工作的同时,必须做好本部门的纠风工作。
3.及时向书记、校长汇报情况,对上负责与对工和负责统一。
(四)、党支部纪检、宣传员对主管上级负责与对学校负责统一。
1.及时做好多种形式的法制、党风、廉政日常宣传。
2.经常检查校各部门特别是党员干部执法、廉政状况。
3.完成上级和校长、书记交办的调查、反映、汇报违法事件。
二、严格制度,严肃法纪:
1.书记、校长失职造成本校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事件,接受上级的处理,并视情况在支委会、支部大会、校务会、教代会、全体教职工大会中检查。
2.全体党员干部失职造成的违法违纪事件,视情况处理。
三、奖励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加重处理打击报复事件。
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
1.全体教师:每周三例会集中学习,每次45分钟以上。
2.党员:每二个月进行专题理论学习一次,每次45分钟以上。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进行政治理论学习。
二、学习要求:
1.遵守学习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并遵照执行。
3.各种学习主讲人均要提前做好准备。
4.参加学习人员要做到专心学习,认真做学习笔记。
5.学校要保证时间、内容、主讲人等安排。
“三会一课”制度
一、时间: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每年进行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至二次。
3.每年进行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至二次。
4.每年进行党课教育一至二次。
二、要求:
1.会前做好准备,学习有关文件、材料,写好发言讲稿或发言提纲。
2.认真听取别人发言,做好有关笔记、纪录等。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实行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所以务必制度健全,开展好评议活动。
二、时间:每年对全校党员进行群众民主评议一至二次。
三、评议程序:
1.党员在年级会或教研组会上进行工作总结。
2.教职工对党员全面表现(或专题)进行量化评议,肯定成绩,提出缺点和问题。
3.汇总群众评议情况。
4.向党员反馈群众评议结果。
5.向群众呈报党员对群众评议意见的反映和态度。
四、进行评议工作小结。
五、评议党员由党支部负责组织领导。群众评议小组可由党教代会群众代表(或工会中群众委员)组成。
责任区制度
一、每年由支部确定并公布党员责任区及责任人
二、党员对责任区内确定重点联系人和一般联系人。做到责任区内党员人人有联系人,群众人人有负责的党员。
三、党员对联系人要定期谈话,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做到及时帮助和指导。
四、对联系人要多关心、多帮助,及时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重要工作安排,做好责任区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对群众思想中的问题,要及时向校党支部和校领导反馈,并对如何做好有关思想工作出谋献策。党支部每年要对责任区工作总结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