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占用消防通道属于违法行为。对消防通道摆放个人物品者,校里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二级学院查出每人每次扣3分,寝室长扣4分。个人物品进行没收,不予赔偿。
2. 违规电器一旦被发现,不论是否使用一概没收,二级学院进行通报批评,每人每次扣8分,寝室长扣9分。使用违规电器导致寝室断电,校里给予记过处分,并进行断电处罚,断电时间视情况而定;违规电器未使用,校里给予警告至严重警告处分。处分进入学生学籍档案。
3.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八条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规定,寝室卫生脏乱差,由各二级学院或公寓管理中心进行违规登记,两次被违规登记的寝室,给予二级学院或校级通报批评;三次被违规登记警告处分;四次被违规登记的寝室,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五次被违规登记的寝室,给予记过处分。
4. 无故旷寝者,一次按旷课8学时处理。每人每次扣8分。
5. 无故早出、晚归者,3次按旷课1学时处理。无正当理由10点半未归寝,每人每次扣5分。
6. 人不在寝室,插排未断电、充电设备在充电现象(例如充电宝、手机充电线等),一经发现,一律没收。每人每次扣5分,寝室长扣6分。
7. 大一学生离开寝室或统一检查时,不可出现电脑或网线。一经发现,每人每次扣5分,寝室长扣6分。
8. 严禁在寝室内饲养宠物,一经发现,直接没收宠物并取消寝室评优资格,对宠物所有者进行严重警告处分,处分进入学生学籍档案。
9. 寝室挂物每人每次扣2分,寝室长扣3分。若两床之间有挂物,两人各扣2分,寝室长3分。有挂帘的床铺,离开寝室时需摘下;寝室床边有衣服挂,也视为挂物。
10. 不叠被、拉帘、床铺脏乱每人每次扣2分,寝室长扣3分。
11. 插排没有固定在墙上每人每次扣3分。
12. 寝室物品摆放不整洁(包括窗台、桌面),地面杂乱,每人扣2分,寝室长扣3分。
13. 寝室门口堆放垃圾和备品,每人扣3分。若垃圾处于两个寝室门口中间,两个寝室每人各扣3分。
14. 寝室里或寝室门外发现烟头,每人每次扣5分。
15. 开食杂店或推销物品被查出,当事人扣8分,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16. 因寝室各类问题被学校查出并且通报批评,每人每次扣5分,寝室长扣6分。
17 . 寝室人走未关灯,每人每次扣1分,寝室长扣2分。
18. 床上只允许有被褥和枕头,毛绒玩具贴墙放,不可超过被褥,否则视为床铺乱,每人每次扣2分,寝室长扣3分。
加分标准
1. 被评为优秀寝室每人每次加2分,寝室长加3分。
2. 被评为进步飞跃寝室每人每次加1分,寝室长加2分。
3. 被校里通报表扬的寝室每人每次加2分,寝室长加3分。
注:1.每人扣分满30分,取消年度全部评奖评优资格。
2.一学年扣分最多的班级,取消优秀班集体资格。
3.舍务部扣个人量化1分,扣班级量化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