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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师范)专业简介

编辑:曹曦 发布时间:2025-03-06 点击:

一、 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日语

专业代码:050207

二、 培养目标

(一) 总目标

本专业立足龙江, 辐射全国, 培养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和发展需求, 培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先进的教育理念, 具有铁人精神特质,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 具有扎实的日语语言基础知识, 熟悉日本国情和文化知识, 具有较强的教学实践和反思能力, 掌握日语各项语言技能, 具备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具备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 能够在中学胜任日语教学、 教研、 科研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日语教师。

(二) 分目标

目标 1 职业信念: 遵守法律和法规; 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政策; 教育思想端正, 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关爱学生, 教书育人, 严于律己, 团结协作, 敬业爱岗, 师德良好。

目标2教学能力: 具有日语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 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 能熟练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实施教学; 胜任初中或高中日语教学工作, 教学经验丰富, 教学业绩显著, 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目标3管理能力: 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所教班级形成较好的班风、 学风, 使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

目标4研究能力: 积极参与教研活动, 具有承担和指导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在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能写出理论联系实际、 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 是学校的教学研究骨干力量。

目标5学习能力: 终身学习能力强, 努力学习新知、 新技能, 能追踪国内外日语教育教学研究的新理论、 新方法和新手段, 坚持有目的、 有计划地自学和进修提高, 参加继续教育, 不断提高日语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管理水平。

三、 专业学制及学分规定

四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毕业最低应修读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积分和学生德育考核合格, 并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 要求, 准予毕业。

四、 授予学位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五、 专业核心课程

基础日语、 高级日语、 日语会话、 日语视听说、 日语演讲与辩论、 日语阅读、 日语基础写作、 笔译理论与实践、 日语语言学概论、 日本文学概论、 日本概况、 跨文化交际、 学术写作与研究方法等。

六、专业核心课程大纲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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