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庆师院发[2016]5号)的相关要求,现启动2019年度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为黑龙江省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更好地推进黑龙江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工作。按照学校转型发展对科研工作的总要求,按照立足龙江、研究龙江和服务龙江总原则,以推动学科建设和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为导向,以基础研究为支撑,以应用研究为重点,着力培养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凝练科研方向。

二、申报类别

分为基金类项目、培育类项目和管理类项目,其中基金类项目包括:青年基金项目、学术著作基金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培育类项目包括:地企应用培育项目、省部级基金培育项目、国家级基金培育项目,管理类项目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组织管理(党建、师德、廉政等)项目。增设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育人专项课题和科研资源转化教学资源研究专项课题。

三、申报内容要求:

1.申请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必须符合我校学科建设需要,服务油田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够提高教学水平,其项目的选题要与项目负责人学科专业方向一致,并且具备向上级基金项目滚动的潜力。

2.基金项目选题

(1)大庆师范学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确定选题。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和《2019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具体参见附件1)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工作确定选题。三是围绕省委和省政府关注的、在决策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现实问题确定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自行设计题目。申报大庆师范学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较高学术水准的研究成果。

(2)大庆师范学院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选题立足黑龙江省和大庆产业发展基础和优势,以培育新兴接续产业为目标,聚焦生物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太阳能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人工智能、石墨烯、3D打印、轻量化制造、生物疫苗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民生科技等领域,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动实施以打造主导产品和产业链为核心的科技项目,重点参见《黑龙江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附件2)的要求,面向我省科技创新重大需求,结合我省自身优势领域,开展自然科学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和我省产业发展中关键性技术问题的科学研究,鼓励自由探索,题目自拟。

(3)获批国家级基金培育项目和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主持人在研期间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少于1次。获批省部级基金培育项目的主持人在研究周期内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少于1次。

(3)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育人专项课题,研究周期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基金除外)。课题经费1万元。选题参见大庆精神专题研究指南(附件3)。申请书采用《大庆师范学院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育人专项基金项目申请书》。

(4)科研资源转化教学资源研究专项课题题目自拟。课题经费1万元,要求在省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研究成果并被学校有关部门采纳,提供应用证明。申请书采用《大庆师范学院科研资源转化教学资源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5)增设国家能源陆相砂岩老油田持续开采研发中心专项、黑龙江省油田应用化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专项,申报按大庆师范学院自然科学基金相应申请书填写,并注明相应专项字样,选题见国家能源陆相砂岩老油田持续开采研发中心和省重点实验室项目指南(附件3)。增设大庆精神与龙江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智库专项研究课题专项,申报按大庆师范学院社会科学基金相应申请书填写,并注明相应专项字样。选题参见课题指南(附件3)。

3.申报青年基金项目者,项目组成员年龄均须在35周岁(含)以下,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申报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者,必须是取得博士学位,经人事处认定,未获此项基金资助的在职教职工。

4.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应为3-5人,其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合理,鼓励在校大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

5.青年基金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省部级基金培育项目研究和国家级基金培育项目期限一般为2年或3年。学术著作基金项目、地企应用培育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和组织管理(党建、师德、廉政等)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或2年。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育人专项课题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或2年。国家级基金培育项目、省部级基金培育项目和地企应用培育项目的申请人可获得两次资助,申请其它类别基金项目只资助一次,每人当年只能申请一项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6.目前正在承担校级各类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的前两名,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再申报2019年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7.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一律A4打印左侧装订。由各院(部)的科研秘书填写项目申请汇总表后统一上报,科研处不接受个人单独上报。

8.请各院(部)认真审查所申报的项目,确保按时结题验收。

9.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4月18日

报送地点:主楼619;主楼717

联系人:何宏(文科);李跃王冠舒(理科)

联系电话:5510062;55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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