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使用多媒体课件的若干规定

作者: 时间:2018-04-02

运用多媒体技术实施教学,能充分利用优质教学资源,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有限的时间传授更多的知识,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为进一步规范多媒体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大庆师范学院关于使用多媒体课件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和外国语学院多媒体教学的实际情况,外国语学院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多媒体课件的标准与要求

多媒体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根据课程的目的、任务和教学对象的特点,通过精心的教学设计,合理选择和运用计算机技术,将图、文、声、像等媒体元素有机结合以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教学软件,它是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机结合的一种现代教学模式,是传统教学手段的补充和延伸。

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要结合教案和讲稿进行,但不允许以课件代替教案和讲稿,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应明确使用多媒体课件的内容和时数。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课件为不合格课件:

1.通过扫描教材、大量文本后制作的全文字课件;

2.有大面积文字,且文字非提纲挈领式的,设计不合理课件;

3.学生普遍反映单调枯燥、教学效果不好的课件;

二、使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的管理

1.采用多媒体授课课程,主讲教师应在授课前一学期提出申请,经系初审合格后,由院组织专家进一步审核,同意使用后上报教务处,若未备案,将不予安排多媒体教室。

2.同一课程由不同教师授课或同一个教师所授不同课程,均需单独申请。

3.凡教学内容有重大修订的课程,其多媒体教学的各环节也应做相应调整,并重复审批程序。

三、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外国语学院院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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